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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Flickr 是很偶然的,至今將近兩年了。

2005年冬,在天寒地凍的Evanston開始我生平第一個blog,當時用的是樂多的站,並不提供相簿功能, 於是介面簡單、上載速度快,而且可以自訂上載相片尺寸的Flickr,讓我成了它的忠實使用者,甚至讓我在使用幾個月後,甘願付費成為pro account,以擁有更大的儲存空間。後來我發揮孟母三遷的精神,將blog從樂多搬到無名小站,接著又搬到了現在的Pixnet(也不知道接下來會不會再搬),始終很慶幸所有的照片都是從Flickr連結出來的,不像很多人一旦blog搬家,搬完文章後往往還得重新寫照片的連結。

除此之外,Flickr 還潛移默化地改變了我們的生活。
因為經常瀏覽這裡眾家攝影高手的作品,讓在家閒著無聊的我開始手癢,三不五時便拿著小相機出門東拍拍西照照的。老公見我拍照的數量和上網看別人照片的頻率愈來愈誇張,好奇地加入行列、想一探究竟是什麼樣的網站,可以讓凡事只有三分鐘熱度的我迷成這樣,沒想到他也很快地加入會員,一下子迷得比我更深了…於是,我們回台灣買了單眼相機、然後又接著買了兩個鏡頭,現在還常在想其實也應該再買某某X、Y還是Z鏡頭,也不管好鏡頭通常一個要價上萬元,而且我們明明都是連基礎攝影也沒學過的100%業餘人士

想來都是像這些人的作品惹的禍… 不信?/自己連過去看看:
imapix
racingsquirrel
ponkan's


.... ...... .......  (還有好多好多很讚的,族繁不及備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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